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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篮球的又一三岔路口
今年8月男篮亚锦赛将在天津举行,新的一轮奥运周期也已全面展开,然而篮协和海外球员却又一次面临两难的选择。 作为球员(这里主要指海外球员),是要做一个只要国家队开口就必定回国报道的姚明,还是做那个曾今为了自身发展而拒绝回国的大致?如果要回国就势必对球员自身的体能和竞技状态产生较大的影响;如果不回,那么稍有哪个环节处理不当便会引发第二次的“王治郅事件”
2009 CBA全明星赛小结
昨天2009 CBA全明星赛落下帷幕,最终南方明星联队以102比97战胜了北方明星联队,王治郅获得全明星正赛的MVP,李光获得技巧赛冠军,徐国翀摘得三分球比赛桂冠,而扣篮大赛中吴楠凭借着自己的创意拿到了冠军,但老实说比赛其实并不精彩。下面就简单说几点自己的想法吧。 首先,赛程的安排上值得考究。今年的全明星赛被安排在了常规赛和季后赛之间,从某种程度上讲也是造成比赛精彩场面不多的一个主因。因为多数能参加全明星赛的球员,肯定都是接下去要参加季后赛的球队的主力。这些球员因为怕在比赛中受伤而影响季后赛,肯定不会尽兴的在场上比赛。摘得三分球比赛桂冠的徐国翀以及新疆队的巴特尔就是很典型的例子,后者更是只打了第一节。 其次,球员不够敬业。不可否认,球员们虽然是明星,但是他们不是娱乐明星,不可能要求我们参加全明星赛的每个球员都有像大鲨鱼奥尼尔一样的娱乐精神,更何况我们还有着完全不同的文化背景。但为什么我要说我们的球员不够敬业呢?主要是因为我们的球员处理球上过于随意,我不排除这是因为大家配合不默契的可能,但至少说明大家对比赛的重视程度不够,对球迷的重视不够,从而导致比赛中经常出现只能听到现场主持所播放的音乐声及球员在场上跑动而与地板摩擦出的吱嘎声。要知道,举办全明星赛的目的主要是娱乐全体喜爱篮球的朋友,也是普及篮球运动,推广全民健身的方式,更是感谢球迷一年来对球队、球员、联赛的支持的一种回报。如果无法体会到这一点,那么举办再多的全明星赛也只能是个形式而已。 最后,再来说说咱CBA的发展情况吧。众所周知,咱们的联赛起步晚,有很多地方还是需要向国外高水平篮球联赛去学习。但毕竟咱实力有限,极少人可以一步就跨到NBA或者其他高水平的联赛当中,因此还是有多方面需要咱去深思。当然,如今国内的这样的一个大环境下的三大球中,篮球已经远远超过其他二球成为最被老百姓喜爱和接受的运动,因此后备力量的储备已经算不上一个大问题,而真正需要关心的是如何提高我们联赛的水平。这点在本人看来,效仿NBA的跨年度的赛程安排就是个非常因明的决策,这样我们的赛程就可以与国际接轨,从而可以保证到国外打球的球员的状态可以与国外选手的状态相一致,也就保证了球员的竞争力。但是我们也应该清楚的看到,我们的球员在与国外球员相比之下的身体力量上的差距,这也导致我们的球员在国际大赛中因身体对抗处于劣势而影响比赛的发挥。所以我们的篮管中心是不是也应该出台一些相应的措施以督促我们的球员在身体力量上的训练,又或者适当增加联赛的场次以增加比赛的强度,从而可以帮助球员可以更好更快的适应国外高水平联赛的比赛节奏。 当然,以上的话语纯属个人意见,也欢迎大家一起来聊聊咱CBA~~
NBA中关于交易你必须知道的10件事
原文:http://sports.sina.com.cn/k/2009-02-20/01004227122.shtml 从2005-06赛季开始,NBA开始使用新版劳资条款(Collective Bargaining Agreement),这版劳资条款将沿用至2010-11赛季,而NBA有权将其延长至2011-2012赛季。在新版劳资条款当中,关于球员交易有了一些新的规定,以下就是关于球员交易,你必须知道的10件事: 1:工资总额在工资帽(Salary Cap)以下的球队进行交易 快船空手套白狼 工资总额在工资帽(本赛季为5868万美元)以下的球队,可以进行任何交易,只要交易之后球队的工资总额不超过工资帽+10万美元。工资帽的计算,是联盟上赛季篮球事业收入(BRI)的51%,再除以30,也就是上赛季联盟球队的数量。2007-08赛季,联盟的篮球事业收入为34.5亿美元,篮球事业收入在每年6月进行统计。 举例:2008年夏天,快船的工资总额在工资帽以下,他们仅用一个受保护的2010年第二轮选秀权,就从掘金换到了马库斯-坎比。当然,由于掘金是与工资总额在工资帽以下的球队进行交易,而且交易是一对一的,他们从中得到了一个价值1000万美元的交易特例(Trade Exception)。 2:工资总额在工资帽以上的球队进行交易 交易的基础就是公平 工资总额在工资帽以上的球队(绝大部分球队都是这种情况)进行交易,要遵循劳资条款的有关规定,其中一支球队转入的年薪总额,必须小于转出年薪总额的125%+10万美元,这就是我们常说的薪金对等原则。 举例:球队交易出去一位、或几位球员,年薪总额为1000万,那么交易进来的球员年薪总额,不得超过1260万。 3:选秀权和现金 选秀权和现金在交易中的价值都是零 选秀权和现金在交易当中的计算价值为0,只能做为一种补偿手段,并不能用来实现薪金对等原则。 4:交易特例 黄蜂得到了他们想要的 交易一般是在同一时间完成的,这种转会被称作瞬时交易。但是,球队实际上有整整一年的时间来完成交易,这种情况又被称作非瞬时交易。 在一个非瞬时交易中,球队引进的球员年薪不得超过送出的球员年薪+10万美元。按照规定,如果参与交易的一方要送出多位球员,则该交易必须是瞬时交易,而非瞬时交易只能是一对一的交易。当然,有时交易双方会把一笔多人交易,拆分为多笔单人交易,以便从中赚取交易特例。 如果一支球队先用一位年薪200万美元的球员,交换一位年薪100万美元的球员,之后一年内他们又用一个选秀权交换一位年薪110万美元的球员,从而完成整个交易。那么,总体上讲,他们转入210万美元年薪,转出200万美元年薪,完全符合薪金对等原则,只不过他们并没有一下完成交易,甚至还是和两支不同的球队进行了交易而已。 在这个例子中,当球队用年薪200万美元的球员交换年薪100万美元的球员之后,他们相当于得到了一个价值100万美元的信用点,之后他们又使用这个信用点+选秀权(价值为0),换来了那位年薪110万美元的球员,而这个所谓的信用点就是交易特例。 当交易一方工资总额在工资帽以下时,这种交易更容易完成、理解。工资总额在工资帽以下的球队,可以直接得到一位球员,只要这位球员的加入,不会使他们的工资总额超过工资帽+10万美元。这样一来,另外一支参与交易的球队,就会得到一个与那位球员年薪等价的交易特例。 交易特例不能用来签约自由球员,也不能和其他球员打包使用,而是只能再度完成一对一的交易。不过,一个交易特例可以拆分为多个使用,有效期为一年,超过一年自动作废。 举例:2006年夏天,步行者与工资总额在工资帽以下的黄蜂进行交易,后者用1998年第二轮总第50位新秀安德鲁-贝蒂的选秀签约权,直接从步行者得到了佩贾-斯托贾科维奇。双方这笔交易符合一对一的原则,而黄蜂的工资总额又在工资帽以下,所以步行者得到了一个750万美元的交易特例(等同于斯托贾科维奇的年薪)。此后,步行者使用这个交易特例,成功地从老鹰换到了艾尔-哈灵顿。 5:阿朗佐-莫宁条款(Alonzo Mourning Rule) 多伦多?什么鬼地方! 联盟总裁(现为大卫-斯特恩)有权对被交易之后,拒绝为新东家效力的球员进行经济,或者禁赛处罚。 举例:2004年冬天,篮网与猛龙达成交易,莫宁被当作交换文斯-卡特的筹码送出。但是,莫宁一心重返热火,拒绝前往多伦多进行体检。为此,联盟特意修订了劳资协议。 6:加里-佩顿条款(Gary Payton Rule) “手套”之后每个人都得等 被交易的球员,如果被新东家裁退,想要返回老东家,必须等待30天(赛季中),或者20天(休赛期),待期满之后才能重新签约。 举例:2005年初春,凯尔特人将佩顿、汤姆-古格里奥塔、迈克尔-斯图尔特,以及三个未来首轮选秀权送至老鹰,换回安托万-沃克。此后,佩顿与老鹰协议解除合同,并马上与凯尔特人重新签约。 7:能够被交易球员的资格 已签约新秀被卖的代表人物 新秀在签约之后,30天内不得被交易,其他自由球员签约之后3个月,或者到下一个12月15日(这两者取晚者)之前不得被交易。 举例:2008年夏天,火箭与国王达成协议,计划交易罗恩-阿泰斯特。但是,由于新秀东塔-格林刚刚与火箭签约不久,火箭只好等到30天的期限过后,才正式与国王完成交易。 8:先签后换当筹码 谁说天上不掉馅饼? 前面说过了,刚刚签约的自由球员3个月,或者到下一个12月15日之前不得被交易。不过,这里也有例外,联盟允许球队签下本队自由球员,然后马上把他们当作筹码交易出去,而其他球队的自由球员则不被允许。 举例:2007年交易截至日,篮网与小牛达成交易,而小牛为了拿出能够与杰森-基德年薪达成薪金对等的筹码,签下了本队已经进入准退役状态的自由球员基斯-范霍恩,从而完成交易。在被交易到篮网之后,范霍恩没有打过一场比赛,白白领到了一笔价值不菲的薪水。 9:交易否决权 当初谁想到他也能让交易泡汤? 如果一位球员在一支球队连续效力两年,那么他将有权享受早拉里-伯德条款(Early Larry Bird Free-Agent Rights),这一条款可以确保他在不受工资帽限制的情况下,与球队续签大额合同。与此同时,如果这位球员当时持有的合同,是为期一年的短期合同,那么他便拥有交易否决权,未经他的同意,球队无权将他交易。 当然,如果本人同意被交易,那么加盟新东家之后,这名球员将自动失去早拉里-伯德条款的保护,待这份为期一年的短期合同期满之后,将被看作是普通自由球员。 举例:2007年交易截至日前夕,德文-乔治为了保护自己的早拉里-伯德条款,行使了交易否决权,导致小牛不得不重新组织筹码,与篮网交易基德。 [...]
姚明将要退出国家队
这两天(好像是昨天开始),姚明要退出国家队的事被吵得沸沸扬扬。一时间,可以说所有关心篮球的人都开始议论着这一突然但却非常现实的问题,今天,姚明亲口证实此事纯属子虚乌有。但是从新浪网上的调查(http://sports.sina.com.cn/cba/2008-10-21/09314021923.shtml)来看,绝大多数的网友还是支持姚明退出国家队的,其中我当然也算是一个。 任何人(包括只知道一点篮球的人)肯定都清楚,姚明对于中国篮球意味着什么,他的退出对于中国篮球绝对算得上一个巨大的损失。与此同时,随着亚洲篮球实力的整体走强,加之亚、大两个赛区也极有可能合并(虽然这件事并未最终敲定,但依照目前的形势来看,两赛区合并只是时间的问题),届时中国队亚洲“霸主”的地位将不能保证。 在面对这样严峻的问题,篮协领导人的决定将是至关重要的。是做一个被外界称赞、肯定的篮协,还是做下一个被世人唾骂甚至都懒得去骂的“足协”?如何选择,只有篮协的领导人李元伟最清楚。白岩松在早前奥运会结束的时候表示:多找几个李元伟,不愁没有刘翔、郭晶晶、姚明。我非常希望他说的是对的,只是不久的将来,篮协又要面临领导人的改选。新上任的领导人能否将目前的篮球理念至死不渝贯彻下去,还是未知数,但可以肯定的是,姚明迟早是会退出国家队的,只是时间的问题…
